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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修正「桃園市街頭藝人申請作業要點」第四點
2022/11/29
一、桃園市街頭藝人申請作業要點因應民法下修成年為18歲,順應修法,該要點第4條第1項後段申請資格「未滿二十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下修為「未成年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詳細法條內容請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