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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場地
讓這塊地為您開啟嶄新的旅程。
中壢老街溪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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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中壢區桃園市中壢區老街溪沿岸周邊(含美豐街、中央西路、義民路二段及元化路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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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中壢區公所(中壢老街溪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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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公園管理課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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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03)4271801分機3106
受理登記方式
書面
收件地址:320215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收件地址:320215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開放時段
1.週六至周日10~14時與14~18時兩種時段。
2.國定假日如有需求可視場地使用情況調整開放申請。
2.國定假日如有需求可視場地使用情況調整開放申請。
是否有電源供應
無提供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
本場地提供所有類街頭藝人申請,惟因場地性質,表演藝術類街頭藝人以演奏樂器者為宜,且不開放火舞。
- 須具備桃園市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始可申請展演,並於活動前7天經管理單位申請核可後方可展演。
- 須於現場顯著位置揭示表演者本人之街頭藝人證。接受主管機關、公共空間管理人及其他執法人員之查驗。
- 展演時間以週六至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為原則。展演時間分為兩個時段(上午10時至下午2時、下午2時至下午6時)申請,一次展演最多申請4小時。
- 展演內容應符合街頭藝人證所載藝文活動項目,不得販售食品、飲料,或以人體裸露為表演素材,並不得妨礙公共秩序或違反善良風俗。
- 街頭藝人所需電力須自理,本場地不負責提供電源需求。
- 所攜帶物品應自行保管,場地不負保管之責。
- 收費方式由街頭藝人自訂,惟應於現場清楚標示,且不得有勸募行為。
- 不得於場地內使用明火或使用任何道具破壞場地建築。
- 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如遭環保單位取締,罰款則由表演者自行負責。
- 須維護演出場地之環境整潔,演出完畢後立即將場地回復原狀並清運所產生之垃圾。如造成場地或設施設備損壞,展演者須負責修復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至少預留一點五公尺以上的通行空間,不得造成行人、車輛通行困難,且不得有阻礙無障礙設施、建築物出入口、樓梯或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
- 不得販售非展演者作品。
- 表演內容應恪守宗教、政治中立,惟節慶活動不在此限。
- 不得有未經許可之廣告行為及宣傳標誌。
- 不得有其他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如噪音管制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之行為。
點位說明
點位1:天幕廣場(美豐福德祠天幕廣場)
坪數:約45坪
空間說明:
紅磚地面廣場,設有天幕遮蔽,可遮陽防雨,空間開闊,適合小型表演與視覺、工藝類展演。
點位2:老街溪河岸公園廣場(大樹下)
坪數:約7坪
空間說明:
桃園市中壢區中豐路和中央西路交叉口(機捷A22老街溪站對面)
點位3:新光福德宮廟前廣場
坪數:約10坪
空間說明:
廟前與土地公戲台間紅磚地面廣場
點位4:開蓋廣場外側人行道
坪數:約36坪
空間說明:
義民路二段與彩繪牆間鋪磚人行道
點位5:新明橋旁廣場
坪數:約10坪
空間說明:
元化路二段及義民路二段交叉口旁靠新明橋廣場
參考網址 (官網、粉專) :https://travel.tycg.gov.tw/zh-tw/travel/attraction/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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