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
:::
:::

最新消息

整座城市,會因你而閃閃發亮。

彰化縣政府於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街頭藝人申請登記,相關說明如下:

一、費用:登記費二百元(請用郵局匯票,受款人:彰化縣文化局)

二、效期:3年,逾期自動失效

三、請附資料:登記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兩吋大頭照2張、展(表)演照片2張(3x5或4x6)

四、請裝入A4信封郵寄至員林演藝廳(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二段99號),信封註明:申辦街頭藝人登記 陳先生收

五、洽詢電話:文化局彰南演藝科 陳先生 (04)832-3410轉316,也可至彰化縣文化局官網/主題專區/街頭藝人/表單下載

相關圖片

:::

感謝您使用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街頭藝人資訊平台

若有任何問題建議以電話聯繫。

若以信件聯繫,承辦人將於工作日三日內回覆。

電話:(03)3322592轉8305
Email:10060392@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