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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場地

讓這塊地為您開啟嶄新的旅程。
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龍潭武德殿-文友廣場
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龍潭武德殿-文友廣場
  • 所在地址:
    龍潭區桃園市龍潭區東龍路196號
  • 管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聯絡人:
    詹先生
  • 連絡電話:
    (03)4790322
受理登記方式
電話洽詢/書面申請

書面申請書下載連結:https://place.tycg.gov.tw/TycgOnline/Location/location.action;jsessionid=92B15F0E3C019B7D886A7DDE07C1DF4C?func=applyDetail&location_pkid=18c2b418-8357-4e23-90b1-e0ef1c7aaf8d&bookingUser=ab303d58-2131-4efd-adaf-53e9aa5718f4&sourceFg=locationqry&cdnCache=Y


收件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210號2樓


開放時段
週二至週日 上午9:00~下午5:00
每週一及選舉日休館 ,如週一遇國定假日則順延至週二休館
是否有電源供應
有提供220V,需自備延長線。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

1.民眾須具備桃園市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始可申請展演,並於活動前7天經管理單位申請核可後方可展演。
2.須於現場顯著位置揭示表演者本人之街頭藝人證。
3.本園區為歷史建築,不得於園區內使用明火或使用任何道具破壞園區建築(不受理火舞演出)。
4.街頭藝人所需電力須需自備延長線。
5.表演者不得製造過量噪音,且不得違反環保署「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如遭環保單位取締,罰款則由表演者自行負責。
6.展演時間以週二至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為原則。但公共空間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7.須維護演出場地之環境整潔,演出完畢後立即將場地回復原狀並清運所產生之垃圾。如造成對園區損壞,須負責修復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8.至少預留一點五公尺以上的通行空間,不得造成行人、車輛通行困難,且不得有阻礙無障礙設施、建築物出入口、樓梯 或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
9.展演內容應符合街頭藝人證所載藝文活動項目,並不得妨礙公共秩序或違反善良風俗。
10.不得販售非展演者作品。
11.所攜帶物品應自行保管,園區不負保管之責。
12.街頭藝人得自行決定接受自由樂捐、定價等其他方式收費,惟應於現場清楚標示,且不得有勸募行為。
13.表演內容應恪守宗教、政治中立,惟節慶活動不在此限。
14.不得有未經許可之廣告行為及宣傳標誌。
15.不得有其他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

點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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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圖片
  • 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龍潭武德殿-文友廣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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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龍潭武德殿-文友廣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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