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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場地

讓這塊地為您開啟嶄新的旅程。
桃園市中壢區原住民集會所
桃園市中壢區原住民集會所
  • 所在地址:
    中壢區桃園市中壢區元生二街126號
  • 管理單位:
    中壢區公所
  • 聯絡人:
    人文課黃小姐
  • 連絡電話:
    (03)427-1801分機3211
受理登記方式
書面申請(檢附相關證明及計畫書)
開放時段
書面申請(檢附相關證明及計畫書)
依桃園市原住民族集會所使用管理要點及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辦理
是否有電源供應
無提供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


【空間示意圖】

 

【場地管理規定說明】 
(一) 遵守各公共空間管理規範,且不得影響公共空間管理人許可之其他活動。 
(二) 於現場顯著位置揭示街頭藝人證。 
(三) 接受主管機關、公共空間管理人及其他執法人員之查驗;查驗項目如附表。 
(四) 展演時間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為原則。但公共空間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 至少預留一點五公尺以上的通行空間,不得造成行人、車輛通行困難,且不得有阻礙無障礙設施、建築物出入口或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 
(六) 展演內容應符合街頭藝人證所載藝文活動項目,並不得妨礙公共秩序或違反善良風俗。 
(七) 不得擅自將街頭藝人證轉供他人使用。 
(八) 不得販售非展演者作品。 
(九) 收費方式由街頭藝人自訂,惟應預先於現場清楚標示。 
(十) 表演內容不得涉及宗教、政治活動。但節慶活動不在此限。 
(十一) 不得有未經許可之廣告行為及宣傳標誌。 
(十二) 不得有其他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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