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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場地

讓這塊地為您開啟嶄新的旅程。
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
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
  • 所在地址:
    平鎮區桃園市平鎮區復旦路二段66號
  • 管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聯絡人:
    簡小姐
  • 連絡電話:
    (03)4096682分機5016
受理登記方式
書面申請,請說明您要租借日期時間、空間或特殊需求。
申請文件下載連結(附件1、附件2):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630
收件地址:325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營運管理科
開放時段
展演時間以周二至周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為原則(周一休館)
是否有電源供應
無提供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

(一) 遵守各公共空間管理規範,且不得影響公共空間管理人許可之其他活動。 

(二) 於現場顯著位置揭示街頭藝人證。 

(三) 接受主管機關、公共空間管理人及其他執法人員之查驗。 

(四) 展演時間以開館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為原則。但公共空間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 至少預留一點五公尺以上的通行空間,不得造成行人、車輛通行困難,且不得有阻礙無障礙設施、建築物出入口或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 

(六) 展演內容應符合街頭藝人證所載藝文活動項目,並不得妨礙公共秩序或違反善良風俗。 

(七) 不得擅自將街頭藝人證轉供他人使用。 

(八) 不得販售非展演者作品。 

(九) 收費方式由街頭藝人自訂,惟應預先於現場清楚標示。 

(十) 表演內容不得涉及宗教、政治活動。但節慶活動不在此限。 

(十一) 不得有未經許可之廣告行為及宣傳標誌。 

(十二) 不得有其他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

(十三) 不受理火舞演出

點位說明

空間一:乙未之環(約250cm*180cm)
空間二:造型涼亭(約300cm*250cm)
 

相關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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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3
    空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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