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演場地
-
所在地址:楊梅區桃園市揚梅區上田里中華南路2段480巷50號
-
管理單位:奉天宮
-
聯絡人:黃總幹事
-
連絡電話:(03)4856823
【空間說明】
奉天宮亦稱「善化寺」,前身為「勸善堂」,原址於新屋區埔頂村,清光緒二十六年(民前二十六年)二月遷入楊梅區上田里新建廟宇。後又與富岡地區之一「勸化堂」合併,並將該堂神像迎至此宮奉祀,遂改稱為奉天宮,宮內主祀開聖帝君。民國三十九生,因廟宇歷半世紀之風雨侵襲已呈破損不堪,乃予整修大殿內部,翌年竣工。該宮之大殿建築佔地二百餘坪,可見其雄巍壯偉,氣勢恢宏,為桃園市全市境內數一數二大規模的寺廟之一。
宮中常撥款舉辦社會公益慈善事業,曾獲得政府及教會而頒發之匾額、獎牌、獎狀無數。該宮為弘揚中華文化,厚植民族精神建設力量,以及協助政府推行社教工作,乃於民國七十年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桃園市支會奉天宮國學研習會」對外招收學員,研習四書及其他有益世道人心之經典。聯云;「奉佛廣慈悲四野蒼生沾法雨;天心多眷顧十力黎庶感神杏」。
【空間示意圖】
【場地管理規定說明】
(一) 遵守各公共空間管理規範,且不得影響公共空間管理人許可之其他活動。
(二) 於現場顯著位置揭示街頭藝人證。
(三) 接受主管機關、公共空間管理人及其他執法人員之查驗;查驗項目如附表。
(四) 展演時間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為原則。但公共空間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 至少預留一點五公尺以上的通行空間,不得造成行人、車輛通行困難,且不得有阻礙無障礙設施、建築物出入口或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
(六) 展演內容應符合街頭藝人證所載藝文活動項目,並不得妨礙公共秩序或違反善良風俗。
(七) 不得擅自將街頭藝人證轉供他人使用。
(八) 不得販售非展演者作品。
(九) 收費方式由街頭藝人自訂,惟應預先於現場清楚標示。
(十) 表演內容不得涉及宗教、政治活動。但節慶活動不在此限。
(十一) 不得有未經許可之廣告行為及宣傳標誌。
(十二) 不得有其他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