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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場地
讓這塊地為您開啟嶄新的旅程。
銀河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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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中壢區桃園市中壢區九和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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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中壢區公所(公園路燈管理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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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公園路燈管理課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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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03)4271801分機3106
受理登記方式
書面申請
開放時段
書面申請
是否有電源供應
無提供
地點申請及使用規則
【空間說明】
1.本場所周圍多為住宅區,附近住戶反映街頭藝人展演影響安寧,經多方努力協調,場地調整開放如下:(自110.3.11起實施)
(1)音樂及歌唱性質表演:
a.銀河廣場於晚間6-8點區間時段開放音樂及歌唱類性質街頭藝人表演。
b.各項展演禁用音箱、擴大器等擴大聲音裝置。
c.經查證如有違反2次相關借用規定者,予以停借。
(2)火舞表演:
場地安全考量,不受理火舞申請演出。
2.餘類別不受影響,展演時間為10時至21時。
位於中壢SOGO百貨對面
不提供電源供應/排練
【空間示意圖】
【場地管理規定說明】
(一) 遵守各公共空間管理規範,且不得影響公共空間管理人許可之其他活動。
(二) 於現場顯著位置揭示街頭藝人證。
(三) 接受主管機關、公共空間管理人及其他執法人員之查驗;查驗項目如附表。
(四) 展演時間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為原則。但公共空間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 至少預留一點五公尺以上的通行空間,不得造成行人、車輛通行困難,且不得有阻礙無障礙設施、建築物出入口或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
(六) 展演內容應符合街頭藝人證所載藝文活動項目,並不得妨礙公共秩序或違反善良風俗。
(七) 不得擅自將街頭藝人證轉供他人使用。
(八) 不得販售非展演者作品。
(九) 收費方式由街頭藝人自訂,惟應預先於現場清楚標示。
(十) 表演內容不得涉及宗教、政治活動。但節慶活動不在此限。
(十一) 不得有未經許可之廣告行為及宣傳標誌。
(十二) 不得有其他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
點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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