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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街頭藝人申請懶人包

親愛的街頭藝人們大家好,若您正處於申請街頭藝人但有諸多疑惑無法解決的階段,看這篇文章就對了!以下將針對申請時最常收到的幾個疑問一一整理解答與大家分享:

 

首先是應備文件,若您並無特殊身分(原住民、身心障礙、低收入戶),請您準備身分證、2吋大頭照及相關證明文件(即演出證明照片各一張即可,但若您有以上任一特殊身分,請準備相對應之證明資料,原住民為戶籍謄本,身心障礙者為身心障礙證明,低收入戶為低收入戶證明書。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身分者,可免繳納規費200元,以上標示特殊身分者,亦將有可能接到該類別活動的特別邀請。

 

再來是幾個常見問題QA,

針對申請資格部分,目前街頭藝人已改採網路登記制,不須再透過考試才能獲得資格。須請您先註冊本站會員後進行街頭藝人證申請流程,並依網站指示填寫相關資訊。請您在等待承辦人審核您的申請資料並通過後至各大超商或銀行繳納規費,並等待系統匯入約工作日5-7天左右後,便可至網站登入會員後列印街頭藝人證

在獲得證照後,需再請您持證向展演場地管理單位申請,得到其許可後才可表演,以免有被取締或被管理單位請離等情事發生。

最後,街頭藝人證將在2年後到期,屆期須請您至本站重新上傳照片以辦理舊證換發程序。有更多沒有被解答到的問題,歡迎至網站街頭藝人證申請>>Q&A處查看!

 

最後是幾個常見的申請退回態樣,

第一,為戶籍地址填寫問題,戶籍地址需與身分證上所載地址相符,通訊地址才會是您現在所居住的地址。

第二,為利於聯絡到各位街頭藝人以邀演、資訊傳遞等,電話、手機、電子郵件三者至少需擇一公開。

最後,為上傳照片問題,2吋大頭照須為接近證件照之照片,不可為身分證照片翻拍,也請不要上傳休閒日常照;演出證明照片則須為您所有申請項目的正在演出且臉部清晰可辨為本人之照片,另外因肖像權等問題,以個人照為佳。大頭照會用於您的街頭藝人證上,演出證明照片則會顯示於本站街頭藝人介紹處供民眾查閱,可說是大家對您的第一印象。還請您多加留意照片挑選~

 

以上資訊提供是否仍讓您覺得相當複雜呢?別擔心,我們已為您準備了清晰明瞭的圖片檔。若您仍有問題想詢問,歡迎撥打桃園街頭藝人承辦電話:03-3322592轉8305洽詢!

祝您在未來的演出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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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使用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街頭藝人資訊平台

若有任何問題建議以電話聯繫。

若以信件聯繫,承辦人將於工作日三日內回覆。

電話:(03)3322592轉8305
Email:10060392@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