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
:::
:::

最新消息

整座城市,會因你而閃閃發亮。

111年31日起與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合作,持有本市街頭藝人證且勾選同意分享資訊給上述合作縣市即可憑證借用展演空間,相關資訊如下: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https://tpbusker.gov.taipei/(S(4qkhlpkwsaroyxfcygt1tnyp))/index.aspx

()新北市藝文團體登記網

https://newtaipeicitybuskers.azurewebsites.net/

()基隆市表演藝術網站

https://klneartsnew.klccab.gov.tw/StreetPerformer

相關圖片

附件下載

:::

感謝您使用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街頭藝人資訊平台

若有任何問題建議以電話聯繫。

若以信件聯繫,承辦人將於工作日三日內回覆。

電話:(03)3322592轉8305
Email:10060392@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