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是的,請至gmail、yahoo/kimo、outlook/hotmail等申請一組,為節能減碳無紙化作業,未來通知將會採電子信箱通知,手機即可收到第一時間通知。
申請項目可以填寫多項,惟建議仍以「具一定展演能力」、「可立即上臺演出」及「不浮濫」為主,以確保街頭藝人證真正實質上意義。
另提醒未來申請展演以有登記為主,如稽查非屬展演項目,最高可進行撤銷,2年內不得再申請,請務必留意。
「展演項目內容說明」:個人介紹、學習歷程、比賽實績或展演經歷等,如曾獲得金曲獎、曾受邀坎城影展開幕演出等,字數150-250 字,內容將公開於本局、文化部或合作縣市網站推廣。
「展演者簡歷」:個人介紹、學習歷程、比賽實績或展演經歷等,如曾獲得金曲獎、曾受邀坎城影展開幕演出等,字數150-250 字,內容將公開於本局、文化部或合作縣市網站推廣。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可免繳證照費用。
以上均不會公開於「藝人介紹」中,如有需要公開的朋友,可以註明在「展演者簡歷」中,公開好處是身心不便朋友,在受邀活動時,業主可以提早特別規劃適合您的動線及舞台,另外特殊身分別在特定主題活動有優先或限制該身分別參與。
本網站以手機方便使用為架構創建,可用手機拍照功能直接一次全部拍攝,拍攝後即可有手機操作上傳,拍照請留意須清楚、反光不能遮到、不能模糊等等。
「大頭照」:不限尺寸,也可以用手機直接拍攝,拍攝同身分證規定,須露出五官、雙耳,頭髮不能遮住,大頭照不會公開於「藝人介紹」中。
「展演照片」:清晰可明白辨識即可,上傳照片須避開與其他人合照導致難以得知街頭藝人本人,如為靜態,請與你的作品共同拍照。
申請完成後,將會有專員進行資料確認,如為完整,將於1-2周內收到繳費通知單(電子郵件),收到後免印出,即可至各該點進行繳費,繳費請勿超過繳費30天期限,逾本單之繳款期限時,請逕洽本府開單單位。
繳款地點: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及其全國各地分行、郵局、統一超商、全家超商、萊爾富、OK。
郵局繳費需自付手續費15元。超商繳費需自付手續費8元。
Easy Hami 行動支付APP下載連結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com.cht.easyhami
Easy Hami 行動支付自付手續費7元。
該部分指的是未來如有與其他縣市達成共識合作,如果有打勾同意,未來可直接用桃園的證到合作縣市申請展演,省下再去該地申請的程序,建議勾選,省下時間專注在展演技術上。
街頭藝人證申請目的為「街頭展演」,如不公開將違反該證照開放目的(申請作業要點§1、2),本證目前幾乎無資格限制,只須繳費不違規即可取得,非屬如地政士證照、醫師執照、律師證照等須一定考試程序才能獲取之證照,不建議作為其它非屬展演目的用途。
惟公開部分得由街頭藝人自身狀況決定公開範圍。
繳費完後須7-14天工作天確認入帳作業,亦可於會員資料中確認目前進度,完成後即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屆時即可自行下載列印,展演前並向場地單位申請。
目前已開放北北基桃合作,持本市證且當初有勾選同意分享資訊予本市合作縣市即可。(反之有北北基三市也可申請桃園)(合作縣市以公告為主)